2009/08/22

[公告]「2009清華盃化學競試」

報名日期:98/8/24-98/9/24 (當報名人數超過3000人,將提前截止報名)

筆試初賽:98年10月24日(星期六)地點:清華大學   時間:13:00~17:00

競賽決賽:98年11月07日(星期六)地點:清華大學化學館   時間:8:30~17:30



8/17已經在各班宣傳過,有同學反應要練習歷屆試題,特寫這篇網誌附上歷屆試題。



筆試:《2004第一屆》《2005第二屆》《2006第三屆》《2007第四屆》《2008第五屆》



實作:《2004第一屆》《2005第二屆》《2006第三屆》《2007第四屆》《2008第五屆》



去年忠明高中報名5組共20人,預知詳情請看:2008清華盃化學競試



----------------------------------------------【簡章如下】----------------------------------------------



第六屆清華盃全國高級中學化學科能力競賽

一、宗旨:


為培養高中生在化學實驗操作、觀察測量、思維想像、數理邏輯、學習應用、語文表達以及人際合作等八大智能,特辦此化學競賽活動,藉以激發其思考與創造能力,並鼓勵學生間與校際間的互相觀摩學習,提昇科學教育品質。


二、參賽對象及名額:


 (一)參加對象:各公、私立高中職各年級學生。


 (二)名額:以組為單位參賽,每組4名學生,由指導老師一名帶隊。由於場地容量因素,筆試初賽總人數限額3000人,筆試初賽後選出總分最高的前12組參加實驗決賽。


三、報名辦法:


線上報名期間: 98年8月24日至98年9月24日止(當報名人數超過3000人,主辦單位將提前截止報名)


以組為單位報名參賽,採網路報名方式,報名流程請詳見附件說明。每組繳交報名費NT$1000元整(含考試相關作業費用),請於98/09/24前以郵政匯票方式繳費,網路報名後將匯票以掛號寄出,並於信封上註明參賽者之姓名及「報名化學競賽」字樣。


 (請於網路報名登錄後再寄出匯票,若先寄出匯票卻無網路報名者恕不接受報名)


附註:

低收入戶考生與離島(澎湖、金門、馬祖)學校之學生:該名學生免繳報名費。前項所稱低收入戶考生係指臺灣省各縣市所界定之低收入戶,檢附縣市政府或所屬之鄉鎮市區公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影本即可。請於線上報名前聯絡主辦單位,以便進行免報名費優待相關作業。


四、競賽日期:

(一)筆試初賽:98年10月24日(星期六)地點:清華大學 時間:13:00~17:00

(二)競賽決賽:98年11月07日(星期六)地點:清華大學化學館 時間:8:30~17:30


(詳細日程表請參閱活動網址:http://www.chem.nthu.edu.tw/contest/ccvi/index.html


五、競賽方式:


筆試初賽:考試時間共100分鐘。考試形式為選擇題,以電腦閱卷。考生請以2B鉛筆劃卡,並請力求清晰。


實驗決賽:比賽方式為實驗設計與操作,時間共8小時,由國立清華大學化學系當場宣布考題,參加競賽學生運用所提供之儀器設備及化學藥品,依主辦單位所訂之競賽規則,在規定時間內設計及進行實驗解決問題,並提出書面報告。


六、評審:



(一)評審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命題及評審委員會。



(二)競賽評分方式:

1.筆試初賽:由各組4名學生筆試成績加總,總和最高前12組參加決賽。

2.實驗決賽:由評審委員於決賽競賽前說明評分要點及標準。



(三)其他:

1.筆試初賽:筆試成績注重個人成績,各組中若有學生缺考,其他學生仍可參加筆試初賽以獲得個人獎項,但該組將喪失進入決賽資格。

2.實驗決賽:需由原初賽報名同組的4位學生應考,決賽時若該組有學生缺考,則該組將喪失實驗決賽資格。


七、獎勵:



(一)筆試初賽:

個人獎勵部分:

個人金牌獎:達高標總人數之前5%(含)

個人銀牌獎:達高標總人數之前5%~15%(含)

個人銅牌獎:達高標總人數之前15%~30%(含)

個人成績優良獎:達高標總人數之前30%~50%(含)

得獎者每人獲頒獎狀一只。所有參賽者均給予參賽證明一只。




(二)實驗決賽:

金牌獎一組:

1.每組得獎學生獎金共NT$40,000元;帶隊老師獎金NT $15,000元

2.得獎同學可免費參加明年暑期的吳健雄科學營

(報名費每人5000元將由水木化學文教基金會贊助)。

銀牌獎兩組:每組得獎學生獎金共NT$24,000元;帶隊老師獎金NT$10,000元

銅牌獎三組:每組得獎學生獎金共NT$16,000元;帶隊老師獎金NT$6,000元

得獎者每人獲頒胸牌一面及獎狀一只。所有參加隊伍均給予參加決賽證明。




八、本項競賽兼重教育與競賽功能,除競賽活動外,並得由主辦單位安排參觀等活動。

4 則留言:

  1. 很想去說



    哎唷 什麼時候才能不要當送錢的砲灰 (泣)



    除了比較夯的速食之外

    我們班午餐都盛滿多的XD

    歡迎歡迎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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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老師您可以代替忠明學生去考押



    為忠明爭光~~~~



    老師一定OK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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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去年我們去參加當炮灰的場景



    我到現在仍舊記憶猶新







    奉勸在化學領域沒成就的學弟妹還是不要輕易嘗試-.-





    想起素冠老師去年還幫我們加課半年就覺得很過意不去ˊ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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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糟糕

    看完題目發現高1好多東西通通環給你了(是正常現象嗎= =)

    阿~~OH MY GOD!

    我要拼上來

    這個我應該不會去了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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